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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在我省启动
2009-06-19

安徽新闻网4月16日电 4月11日,国家统计局、安徽省统计局等在怀宁县召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动员大会,标志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全面启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国务院决定今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为了检验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取得普查组织实施、普查区划分、单位清查摸底等方面的经验,从4月初到6月初,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决定在安徽、湖北、浙江、福建等省进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我省怀宁县成为本次试点的国家点。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决定在合肥市瑶海区进行同步试点,以弥补怀宁县域经济在单位复杂性和能源消耗单一性方面的不足,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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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经济普查试点的对象是在怀宁县和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街道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个体经营户。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以及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时点资料为2007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确保普查对象积极配合此次普查,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要求,各试点地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对试点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普查对象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普查资料和数据;对蓄意编造虚假数据、强令或授意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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