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5月7日电 随着第210号省政府令的发布,《安徽省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实施方法》等12件政府规章正式宣告退役,失去了法律效力。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经过一年的清理工作,截至2006年底现行有效的139件省政府规章接受了全面“体检”,共废止和修改41件政府规章,约占清理总数的三成。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次清理政府规章,是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为了解决制度陈旧、制度重叠、制度冲突等问题,以保证法制统一,政令畅通。”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说。据了解,被明令废止的规章,是因为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所代替。如1995年发布的《安徽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