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8月7日电 为确保省委、省政府有关防汛抗洪救灾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8月5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了《关于加强对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尤其是沿滁河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监督检查,为夺取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胜利做出贡献。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沿滁河地区的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回良玉副总理在我省视察滁河抗洪抢险时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紧急防汛专题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以赴投入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切实做好对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监督检查。一要加强对防汛抗洪救灾决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要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尤其是落实防汛抗洪救灾工作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当前特别要加强对滁河退水期防汛排涝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要加强对防汛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调拨、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四要加强对生产自救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落实防汛抗洪救灾决策措施的行为;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脱岗失职、敷衍塞责,贻误防汛抗洪救灾工作、造成损失的行为;对截留、挪用、私分防汛抗洪救灾资金、物资的行为,要依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沿滁河地区的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洪救灾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建立并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要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要把加强对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监督检查与全面落实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夺取防汛抗洪救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全面胜利。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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