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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拟立法规范网络视频传播
2009-06-19

安徽新闻网12月18日电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视频也已成为视听节目传播的新手段,记者今日从安徽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我省拟立法对网络视频传播进行规范。 tujian.org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广电局局长张苏洲在对《安徽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草案)》作说明时表示,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推进,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新传媒、新业态大量涌现,需要对新领域加以规范和管理。因此今日提交审议的《条例(草案)》,单设一章“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明确了对这一新领域的监督管理。 tujian.org

  根据《条例(草案)》要求,省和设区的市广播电台、电视台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应当在节目开播前30日内到省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备案时,应当提交网址、网站名、拟转播的广播电视频道、栏目名称等材料。而未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或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没收设备、处以投资总额1倍以上2倍一下的罚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悉,该《条例(草案)》业经2008年10月15日安徽省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今天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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