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4月5日电 为切实了解各地城乡规划效能工作开展情况,近日,安徽省建设厅、监察厅将组织人员对各市及部分县(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政令畅通,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此项工作,可以提高行政效能,建设勤政高效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从源头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次核查组人员由安徽省建设厅、监察厅和17个省辖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同志共同组成。核查组将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采取“听、看、查、评”的方式,从《安徽省市、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考核表》确定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及工作推进情况、城乡规划编制、审批情况、城乡规划行政许可情况、城乡规划政务公开情况、城乡规划廉政、勤政情况、城乡规划信访督办及违法建设案件处理情况等6项内容来进行评分,根据考核情况和评分结果,还将对我省城乡规划效能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9年,安徽省建设厅将着重从三个方面抓好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健全规划监督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做好新一轮省督察员聘用工作,进一步实施分组分片巡查制度,推进市派督察员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覆盖全省城市、县城的规划监管网络。二是与省监察厅联合开展效能监察检查工作与绩效考核,根据检查与考核情况评定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三是研究制定城乡规划行政责任追究办法,探索建立城乡规划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严格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保证项目按规划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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