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3月23日电 日前,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大中型水库移民每人每年发放600元,期限为20年。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该《办法》提出,我省对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统一实行“全额直补为主,项目扶持为辅”的扶持方式。对2006年6月30日以前已搬迁农村水库移民的现状人口,已核定登记到移民个人的,从2006年7月1日起,将后期扶持资金全额发放到移民个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期限为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农村水库移民原迁人口,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对无法核实到移民个人的,将移民人口指标核实到移民村组,扶持资金用于移民村组内的项目扶持,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根据该《办法》,移民人口的自然变化实行“增人不增,减人要减”,在扶持期内对自然减员人口予以核减,每年核定一次。自然减员人口的扶持资金从次年1月起停止发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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