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3月31日电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抗震办公室获悉,《合肥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07-2020)》日前通过专家评审,即将付诸实施。省城新建居住小区将必须通过地震普查“体检”,新结构、技术、材料必须符合抗震要求。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日前通过省建设厅专家评审的《合肥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07-2020)》,其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城市防灾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地震次生灾害防御、避震疏散、灾后应急与重建和抗震防灾规划公共政策等。新《规划》以“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为方针,计划实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目标,在房屋设防、土地利用、避震疏散、灾后重建等方面的标准都较以往有较大提高。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针对房屋建筑抗震要求,根据新《规划》:在建建筑,在设计使用期满后应进行抗震鉴定,不能满足要求的,结合危房改造,逐年有计划地进行拆除或抗震加固改造,对1988年以前建造的未进行抗震设防且达不到现行标准的房屋应在2012年前完成加固改造或拆改,尤其是学校、医疗场所以及生命线工程要重点防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外,合肥市抗震办将对新建的居住小区、厂区中的生活区、大型公共场所等在房屋间距、疏散道路、疏散场地、次生灾害防御等方面定期检查、验收,其采用的新结构、新技术和新材料要符合抗震性能要求,否则将必须按照新规划进行整改。此次《规划》提出,对资金困难的建筑业主,对其抗震能力差的房屋进行抗震改造加固时,优先考虑城区改造保障、廉租安置以及经济补偿等。同时,考虑对积极加固改造的单位予以奖励,如适当减免或返还部分税收。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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