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22日批示,设立特区政府发言人办公室,以促进特区政府与传媒、市民间的关系。
批示指出,鉴于与市民保持良好沟通是特区政府的一项主要政策,为方便市民、民间社团和社会传播媒介了解特区政府的信息,提高施政的透明度,有必要设立适当的机制,以确保沟通的有效性和客观性,因此设立特区政府发言人办公室。
根据批示,特区政府发言人办公室职责包括制定特区政府的信息策略,统筹及协调其执行情况;以统一、有效和综合的方式确保特区政府的沟通;针对特区政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促进特区政府与传媒和市民之间的关系。
澳门特区政府发言人办公室直接隶属行政长官,并在其指导下运作,开展的活动须与新闻局配合。办公室由特区政府发言人、助理发言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