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包括五男两女,其中一名男子为“外劳”,衆人年约廿七至四十九岁。海关将以第九七/九九/M号法令《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二九二条提出起诉,若罪名成立,最高判处六个月徒刑,或科处三十至九十日罚金。
案情透露,一名内地游客早前向消委会投诉,指来澳游览期间於本澳某参茸行以七百二十元购获两罐韩国“正官庄”高丽参,开罐後发现人参有异样,参味不浓,且发潮及有水迹,怀疑是冒牌货。
批发行供冒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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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接案後,前日下午派关员掩至有关参茸行搜查,在店内检获四罐、每罐重一百五十克疑冒牌韩国“正官庄”高丽参。经调查,发现疑冒牌货由义字街一家参茸批发行提供,遂派员到批发行搜查,在行内再检获六十九罐疑冒牌高丽参,当中卅六罐为六百克、十罐为三百克、一罐为七十五克及廿二罐为卅七点五克;疑冒牌货零售价总值六万澳门元,若是正货以三百克装“天”字号十五支装为例,每罐零售价约一万六千澳门元;若是六百克装“天”字号,每罐零售价更高达六万澳门元。
仿真不高易分辨
该批高丽参经品牌权利人监定後证实全是冒牌货,冒牌货罐身分别印有不同字号“天”或“良”等级标示,并有两个不同款式的镭射防伪标签,或贴有正牌公司的独立验证编号防伪标签,但仿真度不高,且防伪标签上供消费者查询的电话号码亦已过期;加上包装罐外观比较残旧,故消费者从价钱和包装外观看,相信不难分辨出是冒牌货。
海关表示十分重视涉及食品安全的冒牌货,并会考虑将冒牌高丽参送交卫生部门检验。强调不论以任何方式贩运或销售侵权货品,海关亦会打击,将涉案者绳之於法。商号销售侵权物品,会严重破坏本澳旅游城市形象。所以,居民倘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不法活动的资料,可与海关联络,电子邮件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时举报热线八五三·二八九六·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