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昨日举行会议,完成审议并签署《
财政储备制度》法案意见书。委员会主席郑志强表示,该法案相信可以在下月十五日本会期结束前细则性通过,并於明年一月一日生效。
政府向委员会表示,将来如需要增加
财政开支,会采用目前向立法会修改年度
财政预算的方式,调整盈余预算,拨款至开支项目,尽量不动用
财政储备。
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昨日上午十一时举行会议,完成审议并签署《
财政储备制度》法案意见书。委员会主席郑志强表示,该法案将易名为《
财政储备法律制度》,
政府於本月廿六日交到三常会的修改文本,主要是按上次会议磋商意见修订,昨日完成讨论及签署意见书,相信可於下月十五日立法会今个会期结束前在大会细则性审议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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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志强表示,该法案去年十月底送交立法会,并於去年十一月十日在全体会议获一般性通过,委员会经过八个多月讨论,昨日终於完成意见书。该法案主要修改内容包括截至去年年底特区
政府累计历年
财政滚存共一千三百九十八亿九千万元,加上回归前的土地基金即现在的储备基金一百三十亿七千万元,可用於建立
财政储备的款项逾一千五百二十九亿元。
郑志强表示,该一千五百多亿元的款项中,五百四十二亿元将拨到外汇储备,届时澳门特区汇储将有一千○四十亿元;其余的九百八十七亿元中,有七百四十五亿元作为二○一一
财政年度的基本储备,二百四十二亿元作为超额储备;由於今年还有三十多亿元的追加预算正在立法会讨论中,相信基本储备的款项将有所调整。
郑志强表示,法案获大会细则性通过後,将於明年一月一日生效,生效後三个月内
政府须将有关款项拨到各项储备中,之後
政府还须在结算今年的
财政收支後,依法将盈余拨到
财政储备内;今後
政府如要动用
财政储备,须向立法会提案,是否过於严格;
政府方面向委员会表示,如需要增加开支,
政府会采用目前向立法会提出修改年度
财政预算的方式,调整盈余预算,增拨款项至开支项目,尽量不动用财储。立法会顾问亦认为,
政府此立法取向是自绑手脚,但委员会完全赞成
政府的立法取向,取态严谨,减少对
政府使用
财政储备的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