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中图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国图鉴社)官方网站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北京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胡锦涛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出台将于18日起施行--中国图鉴社
2011-03-18

  中图社北京3月17日电(记者 张蔚然)记者17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GuoJiaPeiChang]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将于3月18日起施行。最高法赔偿[PeiChang]办负责人表示,国家赔偿[GuoJiaPeiChang]法是调整公权力致害后对受害人予以弥补损害的法律,体现有利于保护受害人获得国家赔偿[GuoJiaPeiChang]的原则是本解释的一大特色。

  修正的国家赔偿[GuoJiaPeiChang]法已于去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司法解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或者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持续至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GuoJiaPeiChang]法。

  这位负责人说,人民法院审查发现2010年12月1日以前发生法律效力的确认裁定、赔偿[PeiChang]决定确有错误应当重新审查处理的,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GuoJiaPeiChang]法,而不应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GuoJiaPeiChang]法。

  关于刑事赔偿[PeiChang]请求条件,负责人表示,修正的国家赔偿[GuoJiaPeiChang]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侵犯人身自由权、财产权的行为,即刑事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的法律行为,直观表现为违法拘留、错误逮捕、违法刑事查封、扣押、冻结、追缴,或者错判刑罚等情形。一般来说,对刑事诉讼程序中作出的法律行为请求赔偿[PeiChang],应以刑事诉讼程序终结作为条件。如在佘祥林案、赵作海案中,刑事再审程序终结并作出宣告无罪结论后,受害人才能依法提出刑事赔偿[PeiChang]请求。

  这位负责人说,因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程序中的法律行为请求赔偿[PeiChang]的,原则上也应以原诉讼或执行程序终结为提起条件。但在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中,如人民法院已依法撤销了对妨害诉讼而采取的拘留决定、罚款决定,即说明原强制措施具有违法性,在此情况下应允许赔偿[PeiChang]请求人直接请求国家赔偿[GuoJiaPeiChang],这就解决了受害人能够及时有效维权的问题。(完)

     相关链接
    ·北京公务员考试并未退烧 人数减少因改为1年
    ·女乘客苦等航班7小时后猝死 家属状告航空公
    ·国航称日本重灾区同胞可获特价机票--中国图
    ·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办首期高级研修班--
    ·北京发改委:将连续7天严查食盐价格--中图社
    ·村民自杀致2名侄儿闹上法庭争遗产--中国图
    ·国家海洋预报台:日核泄漏短期对中国海域无
    ·北京财政局:公车数量预计4月份公布--中图社
    ·北京市规划委启动住宅设计标准课题研究--中
    ·北京盐业公司:本市8000吨储备盐够市民用2个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5号4楼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 京ICP备091106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