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薇)街道职工李建坡与同学合伙做生意赔钱后,将一名影视[YingShi]公司副总杀害,并抢走对方的奔驰车等财物。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抢劫[QiangJie]罪判处李建坡和其同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死者家属共计60余万元。
现年33岁的李建坡案发前是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昌黎镇路东街道工作委员会干部,骆志刚是他的中学同学。去年4月,李建坡和骆志刚一起来北京做生意,但没多久就赔了十几万。
此后,骆志刚问李建坡认不认识“人品不好”的人,李建坡于是提到在影视[YingShi]公司做副总的王力[WangLi](化名)。他觉得王力[WangLi]不地道,比如收了他两万元定金买走私车,却推托不办;答应帮忙邀请影视[YingShi]演员参加活动,没办成却收了礼品。
法院[FaYuan]查明,2009年12月9日凌晨1时许,李建坡将41岁的王力[WangLi]骗到朝阳区华威南路后,与骆志刚先后用勒掐等手段致王力[WangLi]机械性窒息死亡,并抢得王力[WangLi]驾驶的奔驰越野车及手表、字画等价值80余万元的财物,后将王力[WangLi]的尸体掩埋。去年1月29日,二人分别被抓获归案。此后,李建坡、骆志刚家属分别代为赔偿40万元和2万元。
法院[FaYuan]认为,李建坡、骆志刚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QiangJie]罪,且抢劫[QiangJie]数额巨大,在抢劫[QiangJie]过程中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对于李建坡称自己与王力[WangLi]之间存在经济纠纷,法院[FaYuan]认为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鉴于李建坡有立功表现,骆志刚的认罪态度较好,且两人的家属代为赔偿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法院[FaYuan]对他们酌情从轻处罚,均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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