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二次审议 其中新增规定—— 餐馆垃圾处理需“就地正法”
本网讯(记者周超) 今天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7次会议,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进行二次审议)。其中新增规定,北京市规模餐饮单位需建立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草案修改稿规定,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以餐厨废弃油脂为原料的食用油。对就餐人员或营业面积达到一定规模并具备条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建设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将可以自行处理的餐厨垃圾就地处理和资源利用。
同时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监管。
草案修改稿规定,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在餐饮服务场所及餐桌上设置不剩餐的醒目标识,在服务过程中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适量点餐。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对限制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
草案修改稿规定,北京市应当制定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循环利用政策。相关行政部门应该制定建筑垃圾再生产产品质量标准、应用技术规程等。
因此增加条款,市市政市容委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全过程监督,实行“联单制度”。
●花絮
各路记者分兵堵截地沟油是热点
“你堵检察长,我堵院长”,为了能追问到热点问题,虽然会议还没结束,多家媒体都开始在下边嘀咕,商量对策,分兵堵截领导。
上午9点,会议还未开始,记者们看完审议材料后,就开始对时下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地沟油的没说啥,问问”,“酒驾的有个数,具体的再补充”。
11点20分,会议一结束,因为有两个门,记者们都拿着录音笔,眼睛不眨地盯着门口。
为了能堵问到新闻,记者们一直追着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池强到了门口。十余分钟过去,池强一步没挪动脚,直至工作人员催了多次,他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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