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实习记者丁洋)昨天,房山区大石窝村村民爆料称,该村一村干部承包30亩耕地4年,从其他地方开采砂石后囤积在这片耕地上,并在地上挖坑洗沙,导致耕地荒废不能耕种。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证实,该承包商在耕地上挖坑属违法,下令其整改复耕,此外其并不具备合法开采证件,亦属非法开采。
30亩集体土地变石场
昨天上午,房山区大石窝村村民称,2009年,村里的30亩地被村干部温某承包后,毁掉蔬菜大棚,但直至今日仍未进行耕种,耕地上已堆满了大石头,还挖了深沟用做洗沙排水,“本来土地就少,这样浪费太可惜了”。
随后,记者来到房山区大石窝村,荒废的耕地位于京西大石窝牌楼的马路南侧,被破坏的大棚依旧没有修缮,耕地上布满了砂石堆,四处散落着大大小小的砂石,砂石旁有一个深约10米、长约30米的深坑,“他从其他地方采挖砂石,然后囤积在耕地上,洗沙就在这个坑里”。
“领着国家补贴还不耕种”,在附近的村民说,温某承包了这块集体土地后,不进行耕种,反而常年堆放着砂石,“挖的那个深沟以后都很难恢复耕种,就等于废了”,多数村民对承包商的行为表示气愤,也曾向相关部门多次反映,但一直没得到解决。
自称赔钱或将再种植
昨天,记者辗转联系到温某,他证实自己在2009年承包了30亩地,其中包括10亩耕地、20亩种植用地、4个蔬菜大棚,并按相关规定领取了国家补贴。
“我也有自己的苦衷”,温某称,他刚承包时种过黄豆,但因耕种后需要请人打理,花费较高,而收成却一直亏本,无奈不再耕种农作物,“总之就是不想再赔钱了”。对于为何挖坑、堆砂石、破坏大棚等问题,温某未作过多回应,只说土地是从别的村民手中租来的地,“如果大家都有意见,也能考虑过段时间翻土再种植”。
国土资源局下令整改
对此,房山区大石窝村村委会表示,村民反映情况属实,承包商温某目前在大石窝村党支委任职,发现问题后曾下发过整改通知,但温某一直没有履行整改要求,村委会多次劝说也未果。大石窝镇政府表示,将配合国土部门进行调查。
昨天,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耕地保护科负责人表示,首先,在耕地上挖坑属于破坏耕地的范畴,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谁破坏谁复耕。其次,砂石是矿产,过度开采会破坏土地资源。经核实查证,该承包商并未具备合法开采的证件,属于非法开采。目前,执法大队已下发整改通知,还需对耕地损坏程度进行查实,政府部门有行政处罚权,如果对方不予以履行,会上报市国土局,多次进行调解无效便会通过司法程序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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