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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农信社积极推动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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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办理发放的信用贷款,主要用于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2月,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领导下,教育厅、财政厅、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委编办、省银监局及保监局等六个部门(单位)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财【2009】7号),在我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
福建省农村信用联社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近日,已向各市、县(区)联社、合行转发了上述文件,并提出三条工作意见:
一、积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明确此项工作是我省构建和谐社会、实施科教兴省战略、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举措,要求各联社、合行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主动开展。
二、坚持贷款审批独立性,科学管控风险。对符合本通知贷款条件的对象,既要按贷款程序实行独立、自主审批,又要对其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将风险控制在补偿金所能承受的范围内。
三、加强协商,争取政府支持。要求各联社、合行在开展此项业务过程中,应通过提高效率、优质服务,提高农村信用社的形象,同时要与地方政府加强协商,争取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帮助。另据悉,省农信社正在加紧制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具体操作规程。漳州市的漳浦及厦门市有关县(市区)正在采取措施、加紧申报建立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积极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力求在暑期开展贷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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