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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弟弟肇事逃逸哥哥顶包揽罪 兄弟俩都进班房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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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小明 弟弟是家里的主心骨,所以,当弟弟肇事逃逸后,为了这个家,哥哥主动揽下了罪名。
可结果呢?东窗事发,兄弟俩一起进了大牢。唉,这都是不懂法惹的祸。 3月17日 晋江法院
意外发生在去年9月14日。那晚11时许,34岁的陈某杭驾车准备到泉州找朋友。车子开到晋江池店华洲路段时,来了一个电话,他边听边开车。这时,一辆大货车挡住去路,他便超车,不料前方突然出现3名行人,他刹车不及,将三人撞倒。他吓坏了,稍停片刻后,直接拐回位于晋江陈埭的工厂,兄长陈某柏正在办公室玩电脑,他支支吾吾说出撞人的事情。 “兄弟俩至今合吃一家饭。父母体弱多病,妯娌只懂操持家务,全家就靠弟弟经营的一家鞋厂生活。”想到这,陈某柏决定为弟弟顶罪。次日下午,陈某杭送哥哥到池店交警中队投案。被撞的三人,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两人受轻微伤。 晋江警方怀疑陈某柏存在顶缸嫌疑,但苦于证据不足。去年12月9日,以陈某柏涉嫌交通肇事,移交晋江检察院审查起诉。晋江检方亦发现疑点重重,随即提审陈某柏。经审讯和教育,陈某柏终于交代替弟弟顶罪的事实。经审讯,陈某杭也如实交代了肇事过程。 据悉,事发后,陈某杭已赔偿死者家属26万多元,其余两名受害者也得到相应赔偿。死者家属主动要求对肇事者从轻处罚。法院认为,陈某杭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陈某柏明知弟弟犯罪却为弟弟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由于陈某柏基于亲情和家庭原因包庇顶替,犯罪动机值得同情,主观恶性较小,可酌情从轻处罚。 昨天,晋江法院一审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弟弟陈某杭有期徒刑3年;以犯包庇罪,判处哥哥陈某柏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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