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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委会公布2008年十大消费维权热点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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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福州3月13日电 福建省消委会13日公布了2008年十大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其中“网购减肥仪 ‘三无’还漏电”的网络购物陷阱颇引人关注。据介绍,2008年福建省各级消委会共接待来访和咨询89575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010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20.3万元。
2008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
一、车损估价起争执 保险车辆难修复
2008年11月24日,消费者林先生的奥迪轿车在福州江滨大道行驶时发生两车相撞事故,经公安交警认定:双方均有责任,各自承担赔偿损失。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派工作人员现场勘察后,同意将受损车拖往福州润通奥迪4S店进行车损估价与维修。但由于太平洋保险公司同福州润通奥迪4S店之间的有关车损配件材料及维修费用未能达成一致,造成消费者的车辆停在维修店一个多月仍无法进行修理,遂投诉至省消委会,要求尽快修复。
经省消委会调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太平洋保险公司认为:福州润通奥迪4S店的车损配件及维修费用太高,与该公司认定的费用相距太远,并称,该公司定损的价格是经过物价部门评估认可的。因此不接受维修厂提出的修理费用。
省消委会认为,消费者林先生保险车辆在润通奥迪4S店维修没有违反保险合同规定,承保者与修理者的维修价格不一致,不应影响到车辆修复,不应该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点评:
因车损估价纠纷而延误消费者修车,这种现象并非个案。此时,消费者往往成为保险公司和4S店之间互踢的"皮球",不知应该找谁说理才是。
保险公司与修理店之间对车损估价不一致,应在经营者之间协商解决,不能成为对抗消费者的理由。
二、假冒人血白蛋白 不救病人反催命
2007年6月,生前患肝硬化的郑先生向厦门市"美信好又惠"医药有限公司海沧分店购买了6瓶人血白蛋白。随后,郑先生在海沧区石塘社区服务中心注射了这6瓶人血白蛋白。后经厦门药监部门认定,郑先生购买、使用的这6瓶人血白蛋白是假药。
据死者郑先生的主治医生-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董博士在法庭上的解释:白蛋白对于处在肝硬化中晚期的郑先生来说是补充其自身缺少的白蛋白,起到维持生命的作用,同时也是综合治疗的一部分。假药的药品成分含量很低,对病人的治疗没有帮助,可能耽误有效治疗,或者是掺杂有害物质,理论上会加速死亡。
2008年9月5日,海沧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虽然郑先生的死亡是其病情自然发展结果,但"美信好又惠"销售的假冒人血白蛋白在其死亡结果中具有一定参与度,侵害了郑先生的生命健康权。药店的过错行为给死者家属造成一定损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酌情由药店负担死者家属20%的经济损失,判令厦门市美信好又惠医药有限公司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0.5万元(家属索赔81万)。
一审判决后,厦门市"美信好又惠"医药有限公司提出上诉。这起案件经二审裁决维持一审判决。
点评:
这起案件,法院用 "参与度"的概念,对售假者责任的认定是一大突破。在认定了假药之后,消费者不必花费大量的精力去证明假药与患者死亡之间的关联性,而只要以售假者无法提供免责情形,就能认定其对死亡"具有一定的参与度",从而确定了售假者的过错责任,并为消费者的索赔提供有力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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