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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我省流动人口实行暂住证"一证通"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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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讯(记者何珍杨永文实习生廖莉琳陈景燕)即日起,福建省内的流动人口《暂住证》、《就业证》、《婚育证》等证件内容统一融入《暂住证》,这是昨日从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上传出的消息。
福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吴福顺介绍,以往暂住人口到福建就业,需要办理《暂住证》、《就业证》、《婚育证》等多个证件,且各种证件多是为部门管理服务的,对暂住人口基本没有实际意义。
而今后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可以享受到“一站式”模式带来的便捷服务。
程序便捷“一站式”服务配套“一证通”
昨日,刚来福清务工的江西赣县姑娘萧景萍,10多分钟就办好了暂住证,还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
这是福清市2008年6月试行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以来,在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站,经常能看到的情景。据福清市治安办公室施主任介绍,福清市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站,每个站点有公安、计生、劳动等相关部门一厅式办公,外来人口只需持身份证,填写相关表格,就可办暂住证。
如果是企业集体办理,公安部门会提供一个网络账号,通过登录公安外网网络填写相关资料,公安部门把收到的信息打印出材料,为他们办理。
据吴福顺介绍,2007年,我省就开展了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的试点工作,针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存在的多部门管理、协作不强等问题,在全省整合各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各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协管员队伍,以社区为依托成立统一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站,实现一个窗口、一支队伍的“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
福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昨日也表示,他们已经着手准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的实施细则。
免费办理变更暂住地址全省有效
暂住证件“一证通”制度实行后,暂住人口持有效暂住证件,在异地变更暂住地址,全省有效。比如,外来人口如果在福州办理暂住证后,又到泉州打工。按照原来的规定,必须重新申请办理暂住证。现在只要到泉州流动人口管理站去变更暂住地址即可。
据介绍,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以前对于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需要交纳5元的费用。今后,将在全省实行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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