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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盆妻子患梅毒 丈夫闹离婚索赔5万
2009-04-30
  临盆妻子在医院被检查出患有梅毒,丈夫因此怀疑妻子生活作风不检点,认为自己被戴上“绿帽子”,遂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同时索赔精神损失费5万元。25日,记者获悉,厦门湖里法院认为丈夫的说法站不住脚,离婚决定过于草率,因此作出判决:不准许两人离婚。   事件始末:妻染梅毒夫要离婚   2005年春节,28岁的阿海经人介绍跟27岁的阿音认识。一个多月后,阿海和阿音在老家安溪按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并开始同居,不久阿音就怀孕了。同年5月12日,阿海和阿音到民政部门正式办理了结婚登记。   年底,阿音在医院生下一个男孩。新婚妻子生了个儿子,这本来是一件件喜上加喜的事,但是刚为人父的阿海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原来,当时在医院,替阿音接生的医生告诉他,阿音被检查出染有梅毒,而且已有4年之久。   阿海也开始认为自己和阿音的结合十分草率,他甚至连阿音从事的职业都不了解,两人的感情基础非常差。他说,由于阿音被检查出染有梅毒,无法用母乳喂养孩子,孩子的体质从小就十分虚弱,经常生病,可阿音的脾气十分暴躁,对自己的孩子也未尽母亲应有的责任。而更让阿海无法接受的是,在孩子出生刚满8个月时,阿音忽然离家出走不知去向,只是偶尔回家拿衣服,至今他们已分居两年。   阿海认为,他和阿音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能再共同生活,故要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同时阿音要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万元。   庭审争议:梅毒病原来自丈夫?   对于阿海的说法,阿音并不认可。她在法庭上称,阿海所称她已染有4年梅毒一事纯属诬蔑,她的隐性梅毒其实是阿海在外有不洁性行为导致的。   据阿音透露,她在认识阿海之前,在安溪老家曾和一名男子有过婚约,当时她还在当地的计生服务站进行过婚检,结果显示她的各项指标都正常,并无任何性病症状,这份婚检报告完全可以证明自己婚前是清白的。后来该男子出车祸,他们的婚约便解除了,然后她开始和阿海在一起。   阿音还称,2005年8月,怀有身孕的她到医院做产前检查时,医生告诉她患有梅毒,当时她坚持要阿海一并进行检查,但阿海并不同意,到11月份生小孩住院时,她再次被检出染有隐性梅毒。阿音认为,婚前清清白白的她,婚后却被检出染有隐性梅毒,这其中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阿海在外有不洁性行为。   不过阿音表示,虽然阿海将自己告上法庭,但俩人的感情并没有彻底破裂,因此她并不愿意离婚。   法院判决:不能认定妻子不检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海和阿音的婚姻是双方自愿结合的,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而导致双方发生矛盾的导火线在于,丈夫阿海认为妻子阿音患上梅毒是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   法院认定,基于性病传播途径的多样性,并不能仅凭阿音患有梅毒性病就认定阿音生活作风不检点,因此阿海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离婚的决定过于草率,故驳回阿海的诉讼请求。   (东南早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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