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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民购买家电财政补贴13%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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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25日召开的全省经贸工作会议上获悉,明年2月1日起,我省将连续4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财政补贴“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对农民购买彩电、洗衣机、冰箱(含冰柜)和手机,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合计给予13%的补贴。同时,我省将推动更多有优势的大宗产品下乡,开拓内需市场。
明年全省工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全省全部工业增加值增长12%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左右,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3.2%,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5%。
为协调解决企业融资困难,明年我省将实行支持担保贷款政策:为中小工业企业和中小贸易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分别按照年度担保额的8‰和5‰给予补偿。培育一批信用好、管理能力强的担保机构做强做大,力争明年新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20家。
明年我省将实施200项节能重点工程项目,实行节能技术改造奖励、合同能源管理专项补助等措施,出台重点耗能企业差别电价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等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5家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94家省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6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试点示范工作,推动100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福州日报记者 黄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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