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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民工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被拘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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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外籍民工莫某秋、周某军因涉嫌犯有非法猎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被闽侯森林警方刑事拘留。
12月9日,闽侯森林警方接群众举报称:闽侯县南屿镇中溪村有人在猎捕、出售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接警后,闽侯森林警方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发现外来务工人员莫某秋、周某军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为了不打草惊蛇,侦查民警对莫某秋、周某军实施布控,等待成熟时机实施抓捕。可狡猾的莫某秋似乎嗅到了危险的味道,几天都隐藏起来不出来行动。终于在12月13日上午,莫某秋正准备搬家,还请来了周某军帮助。闽侯森林警方获悉后,立即组织民警赶到南屿镇中溪村莫某秋租住的房屋内将莫某秋、周某军两嫌犯一起抓获,并在其租住处查获了猎捕工具、6只熏干的鸟类死体和大量鸟类羽毛。
经查:莫某秋(男,36岁)、周某军(男,36岁)均系广西省蒙山县人。他们于2006年,来到福州闽侯承包了当地村民的土地以种植生姜为主。随着天气的变化,闽侯已进入深秋,从北方迁徒南方的候鸟渐渐增多,这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于是就想在空闲之余捕鸟的打算。因此他们从今年12月初,在未取得猎捕证的情况下,两人擅自前往闽侯县南屿镇五峰里工区用自制尼龙绳鸟套猎捕野生鸟类。据他们供述,除民警在现场查获的6只熏干的鸟类死体(省级保护鸟类)以外,还曾经捕获过白鹇8只(其中6只已出售,2只自留食用)。
白鹇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闽侯森林警方依法将莫某秋、周某军刑事拘留,现羁押于闽侯县看守所,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福建在线通讯员 王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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