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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赎金少了 3名绑匪竟要返回再绑受害人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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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他人索要1万元赎金,结果只收到7000元,嫌疑人竟返回交易地点,准备再次绑架受害人。19日凌晨,3名嫌疑人全部落网。 18日晚,晋安区象园派出所接到刘姓妇女报警称,当天下午,其夫彦某遭绑架,对方索要7000元赎金。警方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刘某与对方联系,确定交钱的时间和地点。 对方不断变换交钱地点,刚开始要求在长乐交钱,收到钱后放人。根据对方急于索要赎金的情况,刘某在专案组安排下与对方进行周旋,要求必须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对方最终答应19日零时在晋安区晋连路南湖市场附近收钱放人。 确定地点后,民警马上在交易地点进行布控。接近交易时间时,对方又将交易地点改至光明港公园附近。 19日零时,一辆蓝色轿车停靠在光明港公园附近,彦某家属按对方要求靠近轿车,将7000元递进去,彦某随即被推下车,蓝色轿车一溜烟跑了。 布控民警驾车追赶,在鳌峰洲大桥抓获涉嫌绑架勒索的周某、黄某,缴获7000元赃款。 据周某、黄某交代,他们的同伙林某提前下车,打的去找彦某,3人约好在鳌峰路碰面。民警迅速赶回交易地点,将林某抓获。 原来,这3人驾车从长乐到福州替人讨债,未找到欠债人。18日3人准备回长乐时,看到彦某。他们与彦某是旧交,知道他有钱,便绑架彦某,拉至长乐,逼他写一张1万元的欠条,再打电话给彦妻索要赎金。 19日,他们收到赎金,中途发现只有7000元,林某又返回找彦某,准备再次绑架索要3000元,结果3人先后被警方抓获。
(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 严鑫 通讯员 晋刑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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