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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陷赌友“出老千”绑架勒索10万获刑11年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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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某某与同伙引诱肖某某和陈某某入赌局,再以“出老千”为由绑架两人,抢劫财物,并向肖某某家属勒索10万元。日前,台江区法院判处叶某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6000元罚金。 叶某某无业,时常赌博,和赌徒蔡某某、黄某某(另案处理)等人结为好友。他们发现赌徒肖某某和陈某某出手阔绰,赌瘾又很大,便有意和肖某某参加同一赌局,相互认识。 去年3月12日下午,蔡某某邀请肖某某和陈某某一起到黄某某的暂住处赌博。事先,蔡某某和叶某某等人已经设好圈套,当日让肖某某两人赢了一些钱。 次日上午,蔡某某再次邀请陈某某和肖某某参赌。赌局进行不久,叶某某等人就诬陷肖某某和陈某某“出老千”,并持木板和菜刀殴打他们,还强行搜走两人的两部手机和3000元现金。 随后,叶某某等人从陈某某衣服中搜出一张银行卡,并威胁他说出密码,取走卡内的3950元。 叶某某等人经过商议后,决定向肖某某家属勒索赎金。他们强迫肖某某打电话给妻子易某某,让其汇10万元到陈某某的卡中。易某某以家中没有那么多现金为由,先汇去1万元。 当天下午,肖某某和陈某某趁只有叶某某一人看管的机会,从黄某某的暂住处逃出。 今年2月27日,叶某某在台江区一家宾馆内售卖“K粉”时,被民警抓获。在预审中,他供认了绑架肖某某和陈某某的犯罪事实。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杨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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