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中图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国图鉴社)官方网站
搜索
智能模糊搜索
仅搜索标题
搜索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福建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
政治人物:胡锦涛
·
政治人物:吴邦国
·
政治人物:温家宝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
福州:一伙人挂牌武术学校 当街
·
德化:县城疯传连环强奸案 女子
·
泉州:姐姐睡觉被偷窥 弟弟打死
·
福州数字电视推广互动型机顶盒最
·
男子酒里下K粉意图强暴陪酒女
·
防台风小常识:群众如何防范 工
·
福建南平高速公路车祸死者增至18
·
罗百吉携妻甜蜜亮相厦门 称不再
·
小车购置税减半 时间如何算?
·
男子手机号上"一夜情"
男子蒙面闯入五保户家抢劫400元 被获10年
2009-04-30
平潭男子林甲跑到同村五保户林乙家中,抢走400元钱。24日,平潭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林甲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元。 林甲是平潭县流水镇山门村人,已过而立之年,平日游手好闲。今年5月19日中午,他在小卖部里看到同村五保户林乙掏出几百元钱买东西,心有所动。 当晚,林甲脱掉上衣蒙住头,来到林乙家门外敲门。林乙一开门,林甲就用右手卡住其喉部,左手伸进其上衣口袋抢走400元钱。 林乙只抢了400元钱,为何要被法院判刑10年呢?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解释说,按照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林乙的行为属于入户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我国《刑法》将入户抢劫的法定刑配置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翁岚斌 姚朝芬)
上一篇:
10岁的孩子体重近160斤 家长应及早干预
下一篇:
福州1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 9件采纳代表建议
[
打印此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相关链接
·
福建省委"四个专题"调研组深入宁
·
福建土楼永定客家土楼国际摄影大赛开镜
·
今天福建大部分地区高温超过35℃
·
福建省3台精品剧目将进京献演
·
《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海西建设若干意见》
·
福建人游武夷可享受景区门票半价优惠
·
7月11日至9月20日福建人游武夷山可享门票半
·
福建师大学生暑期赴德化社会实践
·
福建普通高招录取工作启动 咨询服务电话开
·
福建省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莅漳检查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5号4楼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
京ICP备09110630-3号
国
图工程
国
礼系列
国
情图鉴
国
史图鉴
国
学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