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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劳动部门上半年为劳动者追回工资8600多万元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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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6月底,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5.55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8611.78万元。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钟维平说,福建省十分重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截至6月底,全省各类企业劳动合同覆盖率达95%以上,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6%。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1.41万户,涉及劳动者133.63万人,为5.55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8611.78万元,督促用人单位为1598名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60.46万元。
福建省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钟维平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存在死角,少数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采取置换、买断、非法裁员等方式规避法律规定的义务;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不够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推进迟缓,职工工资水平较低,工资增幅较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受到一些阻力,监察力量薄弱,执法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
钟维平表示,下半年,福建省劳动部门将全面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整治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以及城乡接合部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家庭作坊等经营单位的用工行为。
同时,福建省还将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遏制建筑企业、高速公路建设等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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