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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福州6月9日电(记者来建强)福州市近年来以责任制为核心强化监管,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重点降低点源污染物排放强度等举措,有效减少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 过去3年,福州市先后强制关停了2个小火电厂、120家机砖厂、2家氮肥厂、12家建陶企业、9家造纸厂和1家药厂重污染生产线。在市区划定“禁煤区”,取缔燃煤锅窑炉灶,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市区拆除了燃煤(重油)锅窑炉26台,取缔煤灶520个。 福州市共投入资金近10亿元开展污水治理和废气整治。完成了所有电厂(含自备电站)锅炉、钢铁厂烧结机、玻璃窑炉、10吨以上非电小锅炉的烟气脱硫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新建成了8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目前,福州城区污水日处理能力达46万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超过80%。 与此同时,福州市以强化监管为抓手,推进减排工作。 一是健全和严格项目审批监管。对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治污防污关口前移,以最大化减污为目标,做到“增产减污”或“增产不增污”。 二是完善治理设施巡查制度,确保设施高效稳定运行。一方面加快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和联网工作;另一方面加强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联动以加大对企业现场执法监察力度,对国控企业和重点减排企业每月现场检查一次以上,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监督性监测和在线设施比对监测。(完)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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