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佳裕 林良标 通讯员 李志恩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时间:昨日上午9时
地点:惠安某知名食品企业
辖区:惠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昨日上午9时,一行人来到惠安县公安局。同来的一女一男沉默不语,摘下3枚钻戒交给民警。两副冰凉的手铐,随后戴上了这两人的手。女子名叫朱某君,男子名叫康某山,两人是来投案自首的。
几天前,惠安某知名食品企业报案称,公司接到客户举报,公司的两名高管朱某君和康某山,拿了两名经销商的钱财,要求经侦部门协助调查。不想,朱、康两人知悉后,跑回公司请求投案自首。
在惠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朱某君交出2枚钻戒和3万元,康某山交出1枚钻戒和3万元。随后,两人交代了各自“以权谋私”的经历。
根据审查,在投案前,朱某君担任该公司福建公司总经理,康某山担任该公司闽北区经理。
朱某君交代,今年3月,福州的一名经销商李女士,因担心被取消经销权,主动拿4万元给她,要朱自留2万元,另2万元送给康某山。后来在调整经销商时,李女士的经销权得以保留,经营类别也没调整。
同李女士相比,福清的经销商周先生就没那么幸运。康某山交代,案发前,他曾多次威胁周先生,要把周原本经销良好的产品调整给别人,而把业绩不容易做好的产品调给周。周随后拿出2万元塞给康,要他自留1万元,另1万元送给朱某君。 tujian.org
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人随即被刑拘。
据介绍,朱、康两人虽为民营企业高管,但作为公司雇员,两人索取或非法收受了他人的财物。这个情节,符合我国《刑法》第五修正案中,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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