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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专项整治 |
200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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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福州5月30日专电(记者沈汝发)福州市房管局日前决定在物业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加强对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管,提高物业行业的服务质量。
物业服务是目前福州市不少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据介绍,整治活动的重点包括四个方面:
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规范、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不按要求签订新版物业服务合同或不按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小区安防制度不健全,安防人员不到位,安全防范工作不落实。
物业服务主体不合规问题。重点查处物业服务企业无资质承接物业服务业务,擅自将物业管理项目的全部业务转让、委托给他人管理,违规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等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问题。重点查处物业企业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共用设施及物业管理用房用途,非法占有公共部位的经营收益,物业企业违规退出物业管理项目及物业服务合同解除后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资料。
物业企业服务收费不规范行为问题。重点检查物业企业违规乱收费,不按规定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布小区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不按规定在小区每月公布一次由业主使用的公共水电费分摊详细情况,违规挪用小区业主向其缴纳的水电费等。
福州市房管局表示,市、区(县)两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将联合物价、工商等部门进行抽查,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批评、取消企业评优、评先资格、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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