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线福州5月30日专电(记者来建强)为了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福建省日前最新规定,鼓励各地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有需求的中心镇。
截至2008年底,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已覆盖到福建省全部的县级城市。目前,这个省的各市、县将人均收入在当地城市低保标准3倍以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左右的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扩大保障面,保障范围可扩大到有需求的中心镇。
福建省的廉租住房保障主要以实物配租为主。实物配租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廉租住房保障户数的80%。这个省要求各地根据具体实际,采取先租赁货币补贴,逐步向实物配租过渡的办法,扩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比例。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采取实物配租的方式。
据介绍,2009年至2011年的3年内,福建省计划建成10万套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和3万套租赁补贴廉租住房。目前,各地积极采取配建、集中新建、收购、改建等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已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且单身无房户,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纳入保障范围。(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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