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线福州5月30日专电(记者沈汝发)记者从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目前福建省已有93%的建制村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并配备了专 (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由省至村的五级劳动保障工作服务体系。
福建省在建设村级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中,坚持做到人员、经费、制度和工作“四落实”。据介绍,建制村从事劳动保障工作的人员由村干部兼任,一般要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培训将纳入各级劳动保障干部培训计划,并通过“村推、乡考、县聘”的办法予以选拔;在经费方面,各级财政根据村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完成的工作量,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补贴或奖励。省级财政共下拨了3044万元用于劳动保障“三基”建设,其中用于村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经费补助855.9万元。
另外,福建省推行全省统一的村级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村级劳动保障工作人员采取上门入户调查的办法,建立实名制劳动力信息基础台账,并通过“村登记、乡上网、县联网”的方式,建立了人力资源数据库录入系统,实现劳动力供求信息网上对接,基本实现城乡劳动力底数和企业用工需求信息“两头清”。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表示,这一系列的措施解决了长期以来各级劳动保障系统人员偏少,力量严重不足,普遍存在超负荷工作的问题,有利于完善劳动保障工作职能,直接服务于群众。(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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