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日前决定,从今年5月份开始,组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妇女进行免费妇女常见疾病检查,以此逐步建立健全妇女常见疾病普查制度,控制生殖道感染患病率,降低乳腺癌、宫颈癌死亡率。
福建省规定,凡是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5岁以上女性,均可在指定时间到当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妇女常见疾病的检查,人均检查费用为100元,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
福建省要求,省、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城乡低保妇女常见疾病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安排辖区内省、设区市医疗保健机构帮助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完成宫颈涂片细胞学检查工作。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组织医疗保健机构的技术力量,实施辖区内低保妇女常见疾病的检查。检查结果将在今年底前形成汇总报告。(完) (记者来建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