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网友到酒吧喝酒,原以为花三五百元就够了,谁知仅4小时时间,周先生就刷爆了3张银行卡,消费1.6万余元。尽管事情已过去三天,但直到昨日,周先生致电本报热线时还是满心懊恼。
周先生今年28岁,在永泰工作,5月24日下午在福州姐姐家上网时,经某交友网认识了自称25岁的湖北姑娘小刘。周先生回忆,当
时两人挺聊得来便加了对方QQ,而后约定当晚7点在华林路一电器城门口见面。
“她很漂亮,说话也很客气,见面后就说随便走走。”此后两人走进路边的深水酒吧。“我心想花不了多少钱,进去后主动问她要不要酒。”周先生说,这家酒吧每点一次东西都得先买单,所以当他们点的法国红酒端上来时,他立即到吧台刷POS机消费了416元。
随后,两人边喝酒边玩助酒游戏,其间,小刘说有个姐妹从广州来找她,问周先生“是否介意她也过来”,不一会儿,自称姓陈的小姐也来到酒吧,与周、刘两人继续玩锤子剪刀布,“她来之后都抢着点酒,而且每次都两扎两扎地点,红酒掺雪碧每扎1910元。”
晚上11点,周先生3张银行卡全部“余额不足”,一共刷了一万六,双方这才各自离开。次日,周先生怀疑自己碰上了“酒托”,但让他颇感纳闷的是,对账单上显示的并不是该酒吧名字,而是印着“新颖家具店”字样。
随后周先生马上报警,但警方表示,周先生是自愿买单的,且账单显示他个人签名,所以没法说明对方诈骗,证据不足没法立案。福建辉扬律师事务所律师林丹也表示,据目前周先生所提供的证据来看,的确没法立案,但在酒吧消费的账单为何显示的是家具店,警方可就此介入调查,而后看两个姑娘是否有犯罪嫌疑。
(福建在线 记者 潇璇 实习生 颜琳曦)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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