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厦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接受何立峰同志辞去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央决定,何立峰已调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因工作调动,何立峰请求辞去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厦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相关规定,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何立峰的辞职请求,并报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福建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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