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探索海西区域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结合《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该厅从就业、培训、社会保障三个方面出台了若干项举措。
社会保障 探索养老保险转移衔接办法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措施包括,探索海西区域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跟踪浙江、上海等5省市的国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情况,做好我省改革准备。待国家新农保制度试点意见出台后,推动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抓紧研究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不同参保人员的关系转移和衔接问题,提出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等问题的途径和政策。
落实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对已参保的农民按自愿原则给予续保。
就业服务 建立海西统一人力资源市场
措施还包括,探索建立海西人力资源市场。具体规划为,以福建为中心,覆盖闽、浙、赣、粤四省周边城市,实现资源共享,逐步形成海峡西岸统一的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和就业服务体系。
对省内外所有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实行平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推进尤溪、长汀、邵武、南安、仙游、平和、龙海、长泰、福鼎等县(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包括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就业管理制度、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和覆盖城乡的就业培训体系。
职业培训 面向所有劳动者建立职业培训制
在培训方面的措施包括从2009年起到2012年,建设15个集培养产业技工和公共实训功能为一体的公共实训基地。以技工院校为载体,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
在闽台职业培训方面,在原对台开放的43个职业鉴定(工种)基础上,向台湾居民全面开放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种。引进台湾创业模式,建立30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组织实施“大学生创业圆梦工程”。此外,还将建立闽台职业培训网(即闽台职业培训交流合作远程视频培训平台),对我省技工教育师资实施远程视频培训。 (记者 王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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