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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厦今年将会发行34亿元地方债券 |
200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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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09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根据《决议》,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26亿元,不包含厦门发行的8亿元,债券期限为三年。据悉,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均可购买。
据了解,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国务院同意地方发行2000亿元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列入省级预算管理。闽、厦将发行的34亿元地方债券,在2000亿元“盘子”里。
根据《决议》,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我省债券资金拟主要用于安排2008-2009年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缺口和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所需要资金。具体为:
弥补2009年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缺口13.01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项目。
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支出12.99亿元,主要用于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新建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重点向闽江、九龙江流域上游以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共安排63个项目。作此安排后,基本可以解决我省“十一五”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问题。 (特派记者 张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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