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没有发现中央新增投资用于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的问题,项目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昨日,福建省审计厅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关于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介绍,下半年,省审计厅还将组织对50个中央新增环保投资项目等进行审计。
据报告,为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收到实效,结合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安排情况,省审计厅除了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对中央新增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外,上半年还重点选择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农村沼气、保障性住房建设三个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共涉及29个县(市、区)38个投资项目,总投资128.52亿元,其中中央新增投资1.94亿元。审计没有发现中央新增投资用于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的问题,项目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下半年,省审计厅还将组织对50个中央新增环保投资项目等进行审计。
报告介绍,今年,省审计厅对福州、泉州、三明、龙岩4个设区市2007~2009年3月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并重点延伸抽查了9个县(市、区)。2007~2008年,4个设区市共筹集廉租房保障资金6.12亿元,截至审计结束时共有6074户家庭享受到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货币补贴保障。但保障性住房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
部分地区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不落实。有的地方政府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将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和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廉租房建设,有的地方预算中没有安排廉租房建设资金,有的地方预算有安排但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到位;
一些地方廉租房保障水平不够高,未达到省政府规定的2008年底前所有县(市、区)要对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上做到应保尽保的要求;
有的地方廉租房保障基础工作不够到位。审计调查发现,一些地方没有按照规定编制独立的廉租房用地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民政部门没有对申请廉租房家庭的收入情况进行审核;有的廉租户申请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变更手续未予变更;廉租户档案资料不齐全,且存储设备落后等。
报告指出,省政府将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切实做好可行性论证,按规定落实建设资金以及规划选址、土地供应、房源筹集等各项配套政策,加强基础工作,强化管理,做好宣传,使党的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廉租房保障水平。 (记者 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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