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召开的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副省长张昌平作了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福建省机构改革方案正式敲定。
经中央正式批复,改革后,福建省将拥有政府机构48个,其中工作部门42个,部门管理机构6个,比原来减少2个厅级机构。具体变化为:
(一)理顺工业管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信息化管理职责
将省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军品管理职责、省盐业公司(省盐务局)的有关盐业行政管理职责,整合划入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工作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加挂省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牌子,保留省乡镇企业局、省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牌子。
组建省信息化局,不再保留省信息产业厅,其职责划入省信息化局。省信息化局与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实行合署办公。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挂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实行合署办公。
(三)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组建省环境保护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环境保护局,其职责划入省环境保护厅。
(四)加强海洋渔业管理机构
组建省海洋与渔业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海洋与渔业局,其职责划入省海洋与渔业厅。
(五)加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统筹管理机构
组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建设厅,其职责划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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