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线网7月31日讯 台湾同胞投资涉台文物保护设施建设在福建有望受到立法保护。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30日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简称“草案修改二稿”),在加强水下文物、涉台文物和中央苏区革命文物保护方面,作出了更为明确和具体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水下文物违规爆破、钻探最高可罚50万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我省沿海海域有许多不同时期的各种沉船及水下文化遗迹,水下文物保护是我省文物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草案修改二稿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做好水下文物的保护工作。对本省行政区域、毗邻海域内水下文物存在损坏或灭失危险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要做好保护工作并向省文物主管部门报告。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水下文物保护单位内,不得进行任何工程建设及爆破、钻探、挖掘、捕捞、养殖、潜水等活动;在水下文物保护区内,禁止进行危及水下文物安全的上述活动,因渔业生产、工程建设施工需要进行潜水、挖掘作业的,需提前10天向所在地县级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备案。对违反规定的,将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公安边防部门对水下文物的保护责任也更加明确。草案修改二稿规定,公安边防部门发现涉及海域内的水下文物违法犯罪行为的,除采取必要措施外,还要及时通报所在地县级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由所在地县级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保护措施,并报告上一级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tujian.org
涉台文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台胞将可投资文保设施建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我省已普查登记涉台文物1076处,占全国总量的80%。草案修改二稿对涉台文物的保护力度再次加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草案修改二稿规定,鼓励台湾同胞对涉台文物保护事业进行捐赠,或者投资涉台专题博物馆、纪念馆等涉台文物保护设施建设。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设立涉台专题博物馆、纪念馆或者在博物馆、纪念馆内设立涉台文物展区。涉台文物相对集中、体现海峡两岸历史关系的村镇、街区,可以依法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外,根据草案修改二稿,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增加经费投入,做好中央苏区革命文物保护工作。中央苏区革命文物作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其管理者和经营者应当保持和展示革命文物的历史风貌。 tujian.org
在昨日的分组审议中,部分代表提出,应将“古树名木”明确列入文物,以加强保护。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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