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线福州7月24日专电(程歆)福建省政府2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从23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福建省所有景区门票执行弹性价格,给予游客的门票优惠将不低于20%。 同时,福建省内旅游景区的索道、观光车、游乐项目等都将实行相应的价格优惠,公益性旅游景区的门票也将逐步取消。 今后,福建省9个设区市将在政府主导下整体宣传“海西旅游目的地”,构筑闽东北(福州、莆田、宁德)、闽西南(厦门、泉州、漳州、龙岩)和闽西北(南平、三明)三大旅游协作区,这些协作区域内的旅游规划、线路、市场和执法等都将实现一体化。福建与浙南、粤东和赣东南还将相互开放市场,开展联合营销。 《意见》指出,2012年福建省的旅游总收入将达到2000亿元,到2020年旅游总收入会超过5000亿元。为此,福建将重点打造一批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福州、厦门、泉州、莆田等东南黄金海岸线将高水平规划建设滨海、海岛旅游度假区,打造我国重要的滨海海岛旅游目的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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