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每年将安排2000万元专款贴息支持非财政投资的旅游设施项目建设,对创建国家4A级以上景区和优秀旅游县予以奖励。自本月至2010年6月30日止,全省旅游景区对游客实行不低于20%的门票折扣优惠,旅游景区内部的索道、观光车、游乐项目等实行相应的价格优惠……”省政府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推出系列旅游惠政。
为精心培育“海峡旅游”品牌,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意见》提出,力争到2012年,全省旅游总收入达2000亿元;到2020年,全省旅游总收入超过5000亿元。对组织省外游客在福建省停留2天以上特别是4天以上的旅行社,给予促销经费补贴;对组织省外(含境外)游客包机和旅游专列的旅行社给予奖励;优化旅游产业发展格局,积极申报世界地质公园,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同时,以“海峡旅游”为纽带,不断扩大大陆居民从福建口岸赴台游,积极开拓对台旅游市场。(记者 包骞)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tujia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