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举行会谈并签订纪要。《纪要》提出,福建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在“十二五”取得实质性突破,力争5年投资超过2500亿元。
《纪要》提出的具体目标是:高速公路今年起力争年均新开工10个项目、500公里以上;2012年通车里程突破3000公里,建成“两纵四横”主骨架;2015年通车里程突破5000公里,力争提前5年基本建成海西高速公路网。普通公路年均完成投资100亿元,2012年前建设改造国省道3000公里以上,2009年基本完成国道改造,2012年基本完成省道规划项目;重点推进县通县、乡通乡等具有一定通道功能的农村公路网化工程建设,再建成1.6万公里以上农村水泥路。力争港口年均投资近100亿元,加强福州、厦门等港口、航道和集疏运通道建设,加大政府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投入,发展公用码头。港口新增吞吐能力超2亿吨,2012年形成3个亿吨港。加快枢纽场站建设,到2012年新增公路、港口客运站18个、物流场站10个。力争到2012年全省所有乡镇和符合通班车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运班车。
《纪要》提出,要完善相关规划,加强前期工作,切实加快公路、水路交通建设。交通运输部将支持福建省加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与对外通道建设,加强福建省与周边省份包括对台的通道衔接,集中力量加快海西高速公路网建设,尽快打通省际间断头路。加大对普通公路的支持力度,提高国省道和农村公路的服务水平。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原中央苏区县等欠发达地区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建设,加大对福建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继续强化海峡西岸港口建设,结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布局和海峡西岸临港产业发展,积极推进福建省港口资源整合,加快办理港口项目审核及岸线使用审批,“十二五”期间继续加快福建省港口航道等公用基础设施和陆岛交通码头建设。
《纪要》同时提出,要研究制定支持两岸交流相关政策,对闽台“三通”继续给予特殊扶持,积极促进福建省对台先行先试。(记者 兰锋 吴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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