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线福州7月16日专电(记者胡苏)福建省近日出台的《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若干意见》规定,福建近60万名在校大学生将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指的是,在福建省行政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包括民办高校中的侨、港、澳、台大学生。
福建省相关部门16日召开视频会议推进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据省教育厅透露,目前福建省内在校大学生总数近60万人。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钟维平表示,“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
根据相关政策,福建省将重点解决参保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同时做好日常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对基本医疗之外的医疗需求,可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以及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渠道解决。
该政策还将建立大学生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按高校所在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学生个人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给予补助。大学生参保所需的政府补助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纳入预算安排。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参保学生,其个人缴费部分,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全额补助。其看病的医疗费用报销后,个人负担仍有困难的,可以通过医疗救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帮助解决,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