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福建省对中小学教师教学效果的考核,将从侧重学生升学率、优秀率和文化考核向侧重学生合格率、进步率和综合素质转变,并把防止学生辍学、提高巩固率作为考核指标,不得把升学率作为教师考核指标。
省教育厅昨日出台的《关于中小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称,教师绩效考核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师德考核要求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并将此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
今后,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记者 许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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