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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房兰州5651户今起公示 |
2009-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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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西部商报报道 昨日,西部商报记者从兰州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经初步审核,兰州市今年共有7869户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条件。从今日起到6月29日,对兰州市近郊四区的5651户进行公示,力争7月底将住房补贴发放到位。
记者 李杨 为您报道
从今年1月起,兰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400元以下),扩大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标准不变),预计将基本实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此次扩大保障范围后,确认兰州市共有7869户申请家庭符合条件。其中兰州市近郊四区5651户将于2009年6月15日至2009年6月29日进行公示。
市民如有异议,可在6月29日之前向兰州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监督电话:0931-4607333转8254。
此次公示结束后,兰州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力争在7月底将住房补贴发放到位。针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兰州市近郊四城区保障标准为每户每月270元,实物配租住房租金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45元;皋兰每月为135元,榆中、红古、永登每月为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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