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省17条公路明天起计重收费 |
2009-07-14 |
|
将在我省实行的计重收费基本费率是:封闭式高速公路为0.08元/吨.公里,封闭式二级汽车专用公路为0.07元/吨.公里,开放式收费公路基本费率为现行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70%。对未超载运输车辆,仍按现行车型分类的收费方式及标准收取通行费;对超载运输车辆,车货总重10吨以下部分及超载部分按基本费率收取,同时,根据国家鼓励大型多轴货车发展的政策,其中车货总重中10~40吨部分,封闭式收费公路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50%、开放式收费公路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80%;对超限运输车辆,超限标准以下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收取,超限标准以上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收取。
为方便收缴通行费,根据甘肃省计重收费有关规定,封闭式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尾数2.99元以下的舍去,3元~7.99元按5月收缴,8元以上按10元收缴;开放式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尾数2.99元以下按2元收缴,3元~7.99元按5元收缴,8元以上按10元收缴。
在高速公路上超载现象日益严重,针对这些超载车辆,按照计重标准,我们对超载车辆主要实行两项措:在高速公路入口的计重设施发现超载车辆,进行劝返;如已进入公路,则将在出口按照计重收费标准进行处罚。同时严禁超过55吨以上的货车上高速公路。针对这些超载车辆,我省实施计重收费后,将实行6倍罚金的收费方式,让“大吨小标”车无处可躲。实施计重收费后,这种收费方式会增加违法车辆超限超载的成本,从而起到遏制的作用。
昨日,西部商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全省高等级公路计量收费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明日零点起,我省17条1544公里的高等级公路将正式实施计重收费。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