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央做好厉行节约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近日,广东省政府决定,2011年除确保政权正常运转和工资发放的基本支出[ZhiChu]、维护区域均衡和市县运转的转移支付、涉及重大民生事业的专项支出[ZhiChu]以及贯彻中央政策的专项资金外,对省级机关及由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JingFei]、一般行政事业性项目经费[JingFei]、省级部门(单位)掌握的工作经费[JingFei]和专项经费[JingFei]等,一律按年度预算压减2%,压减资金全部用于扶贫开发、促进就业、救灾减灾等民生实事。
据了解,纳入此次行政经费[JingFei]压减范围的支出[ZhiChu],包括省级部门管理的非工资性支出[ZhiChu](包括行政事业项目支出[ZhiChu]),以及省级部门(单位)掌握的专项经费[JingFei]。经测算,按照2%的压减幅度,2011年共可压减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行政经费[JingFei]约2亿元。为确保经费[JingFei]压减工作落到实处,广东省财政、监察部门将按照《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经费[JingFei]节约考核办法》的规定,继续对省直各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JingFei]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办公费、交通费、出国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等支出[ZhiChu]情况进行考核。
近年来,广东省先后两次对省直机关行政经费[JingFei]支出[ZhiChu]进行了压减。经过历次经费[JingFei]压减,广东省级预算用于维持政权运转的经费[JingFei]支出[ZhiChu]比重逐步下降,已从2006年的25.04%下降到2010年的9.13%,腾出了更大的财力空间用于民生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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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编辑:谢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