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社广州12月22日电(记者 毛一竹)利用近年来黄金[HuangJin]价格走高的特点,黄镇金、马天宝、李汉虎等12人开起了“空壳公司[GongSi]”,专门代理黄金[HuangJin]投资和黄金[HuangJin]理财,在短短4年间欺骗978人,猖狂敛财高达1.4亿多元。2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黄镇金等人的集资欺骗案。 本文来自织梦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12月,只有黄金[HuangJin]投资咨询资历、无实体经营的广州大块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GongSi]成立。2006年5月,广州大块金的实际掌握人黄镇金和梁兴民(另案处置),经李汉虎介绍认识马天宝。在黄镇金、李汉虎、梁兴民的部署下,马天宝成为广州大块金的主要股东和法定代表人。2006年12月,黄镇金等人在广州大块金原住所成立广东大块金公司[GongSi],由马天宝任法定代表人,并代替了广州大块金的业务。 织梦好,好织梦
黄镇金等人明知广东大块金公司[GongSi]并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也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仅在取得中金黄金[HuangJin]股份有限公司[GongSi]代理客户资历的情形下,向客户谎称广东大块金公司[GongSi]可代理黄金[HuangJin]投资和理财,许诺年投资利息在8%至30%。 copyright dedecms
2007年2月,黄镇金等人用骗得的部分赃款将“黄金[HuangJin]业务”拓展到省外,投资成立了内蒙古汇鑫公司[GongSi](另案处置)。马天宝、李汉虎等利用赃款进行“暗箱操作”,使内蒙古汇鑫公司[GongSi]取得上海黄金[HuangJin]交易所综合类会员资历。 织梦好,好织梦
2008年6月16日,广东大块金公司[GongSi]和内蒙古汇鑫公司[GongSi]发布联合公告,由内蒙古汇鑫公司[GongSi]实行原广东大块金公司[GongSi]所属客户的一切协定权益。当年12月,广东大块金公司[GongSi]和内蒙古汇鑫公司[GongSi]所有办公场合关门停业。黄镇金等12名被告人及公司[GongSi]其他工作人员全体逃匿。 内容来自dedecms
经核实,广东大块金公司[GongSi]和内蒙古汇鑫公司[GongSi]从978名被害人处骗取1.46亿多元。除部分款项用于公司[GongSi]日常开支、支付投资客户利息和操办成立内蒙古汇鑫公司[GongSi]并获得黄金[HuangJin]交易所会员资历外,其余资金均通过转账或提现的方法,由被告人黄镇金、马天宝、李汉虎等占为己有。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检察机关以为,黄镇金等12人使用欺骗办法非法集资,其行为已构成集资欺骗罪。目前,法院将对此案作进一步审理。 本文来自织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