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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名法律工作者受聘省总工会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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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线讯 12月24日,省总工会为128名法律工作者颁发了省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聘任证书。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林明达出席颁证仪式并讲话。
为更好地履行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建立全省工会系统法律援助网络,提高维权效率,降低维权成本,实现省内跨区域维权,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职工(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省总工会决定聘任姜荣祥等128名同志为“贵州省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分别在省、市、县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从事工会法律援助工作。
林明达强调,建立工会法律援助队伍,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工会依法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能力;有利于推进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利于加强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有利于促进劳动法律体系的构建和实现;有利于推进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的落实。更好达到胡锦涛总书记对工会提出的“拓展帮扶范围,完善帮扶方式,提高帮扶水平”的要求。各级工会高度重视法律援助队伍的建设,将该项工作当成服务大局、心系职工、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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