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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党的执政宗旨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建设和谐社会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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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线讯 近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贯彻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意见》、《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强调指出:
一是充分认识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组织机关干部下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实践党的执政宗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组织干部下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项工作是关注和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有利于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夯实党的群众基础。这项工作是面对面与群众沟通,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有利于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切实转变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项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的有力举措,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
二是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方式方法和基本要求。市(州、地)以约访为主,领导包案为辅;市(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一般每半月至少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特区)以定点定时接访为主,约访、下访、包案为辅;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一般每半年至少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特区)党委和政府班子成员都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县直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要随时接待群众来访。
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的主要方式方法有:①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告知接访的领导干部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情况,使信访群众既广泛知晓,又有序参与。②接访。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对有可能发生大规模群众上访的信访事项,当地无权解决的,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选出代表人数,由基层干部陪着上。③包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问题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④落实。要把领导干部接访的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努力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领导接待群众要坚持做到热情负责;认真解决突出问题;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强化思想疏导工作。
三是组织领导干部下访的方式方法和基本要求。干部下访可以采取集中和分散的方式进行。要求:督促检查、带案督办、座谈走访、驻点指导、调查研究,下访结束后,要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工作报告,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四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方式方法和基本要求。把各种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全部纳入排查化解工作范围。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要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要建立全覆盖、无疏漏的大排查网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死面。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逐项逐案逐人登记建档并建立台账。排查工作要坚持信息汇集与分析研判相结合。
五是强化矛盾纠纷的化解措施。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协调化解;整合工作资源,及时就地化解;下移工作重心,加强督办化解;健全完善政策,注重源头化解;加大投入力度,运用财力化解。
六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组织机关干部下访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组织干部下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接待群众来访、下访,亲自排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解决信访问题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例会,综合研判形势,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探索建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信访评估制度,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组织部门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宣传部门要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纪检监察部门对不履行职责、不认真解决信访事项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信访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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