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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党委扩大会学习贯彻公安部《五个严禁》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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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线讯 3月18日上午,省公安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公安部党委最近出台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崔亚东出席并讲话。
《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的具体内容是:一、严禁违规插手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人事安排和案件查办,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二、严禁近亲属在分管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三、严禁出差、开展公务活动由企事业单位、个人接待,或者接受下级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安排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四、严禁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五、严禁违规相互请托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崔亚东在讲话中强调,《五个严禁》是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推动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廉洁自律、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在新时期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迫切需要,是继“五条禁令”之后,加强公安干部队伍建设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
崔亚东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迅速传达学习贯彻“五个严禁”,提高对加强领导干部队伍、领导班子建设,转变队伍工作作风、提高队伍形象重要性的认识。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一把手”要亲自带头学习贯彻抓落实,重温“五条禁令”,在学习、工作、做人等等方面时时处处当好班长、做好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不要逾越红线,使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通过学习贯彻《五个严禁》,在领导干部队伍、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工作作风建设都要有新气象、新起色。紧密结合公安队伍建设的实际,把学习贯彻落实的成果放在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整体建设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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